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 5 年以内每年检验 1 次;超过 5 年的,每6 个月检验 1 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 年以内每年检验 1 次;超过 10 年的,每 6 个月检验 1 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6 年以内每 2 年检验 1 次;超过 6 年的,每年检验 1 次;超过 15 年的,每 6 个月检验 1 次;(四)摩托车 4 年以内每 2 年检验 1 次;超过 4 年的,每年检验 1 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 1 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
2、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温馨提示:机动车年检期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开始计算,请广大车主留意您的行驶证,副证上已明确签注下一次年检时间。办事所需资料: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3、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车主为单
3、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 、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办事地址:佛山市各区机动车检测站禅城区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机构九个、五条汽车线、十三条摩托车线)佛山市绿景交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汽车 1 条、摩托车 1 条)佛山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 1 条、摩托车 2 条)佛山市汇德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汽车 1 条、摩托车 2 条)佛山市禅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 1 条)佛山市禅城区创盈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 2 条)佛山市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汽车 1 条、摩托车 2 条)佛山市张槎摩托车检测站(摩托车 2 条)佛山市南庄摩托车检测站(摩托车 1 条)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摩托车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