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2018加快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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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贵 池 区 2018 年 度 加 快 镇 域 经 济 发 展 考 核 办 法为激励各镇街道争先进位,推动镇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域经济发展的意见(贵发2014 14号)精神和本年度推动镇域经济加快发展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推动五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镇域经济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镇街道自我加压,增收挖潜,进一步推动镇域经济提升特色、扩大规模、做优品牌,促进镇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文明兴的现

2、代化首善之区。二、考核范围全区除池阳、秋浦、清风、杏花村、江口外的 14 个镇街道。三、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分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乡村建设、要素保障、 “十件实事”和特色 发展六大 类,总分 120 分,对年中现场会申办、年度考核进位和服务园区等情况设加分项。根据镇街道实际情况,将参与考核的 14 个镇街道分综合发展类(秋江、乌沙、涓桥、棠2溪、梅街、梅龙、里山、殷汇、墩上 9 个镇街道)和特色发展类(牛头山、唐田、梅村、牌楼、马衙 5 个镇街道)两大类,对每个考核指标分别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见附件 1)。四、考核办法(一)考核程序各镇街道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区镇域经济

3、考评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考评办会同牵头责任部门对镇街道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区安全监管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对参与考评的镇街道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食品安全、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是否存在“一票否决” 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审查)结果以牵头责任部门(审查单位)盖章(联合盖章)为准。(二)评分办法1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乡村建设(“六治双创” 工作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除外)、要素保障等四项指标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单项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单项指标得分单项指标设置分值 (该镇 街道指标完成值全区指标 完成最低值) (全区指标完成最大值全

4、区指标完成最低值) 40+60100。2. “十件实事”年度任 务完成情况、 “六治双创”工作年度任务3完成情况两项指标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按权重折算后直接计入相应镇街道镇域经济考核得分。3特色发展项指标按镇域经济特色发展项指标评分标准(见附件 2)进行考评。4.在指标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年中现场会申办情况、指标考核累计得分较上年排名进位情况和服务园区评价情况分别给予相关镇、街道加减分(见附件 1),计入该镇(街道)镇域经济考核总得分。(三)考核评分考评办根据上述复核结果,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计算得分,单项指标得分合计得总得分。考评结果按有关规定报审,存在“一票否决 ”情况的镇

5、 街道取消评奖资格。根据区政府 2018 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关文件要求,将本次考核总得分按相应权重折算计入该镇街绩效考核总得分。五、奖惩办法(一)奖励1.奖项设置:根据本办法考核合计得分高低,设综合考核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根据与 2017 年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得分排名进位位次高低,设争先进位奖,一、二、三等奖各 1 名。2.奖金总额: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资金奖励,综合考核一4等奖 300 万元、二等奖 200 万元、三等奖 100 万元;争先进位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50 万元、30 万元和 20 万元。3.奖金使用: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6、(二)惩戒1.当年镇域经济年度考核总得分位于全区后两名的,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2.当年镇域经济年度考核总得分位于全区后两名的,扣减该镇(街道)当年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具体扣分标准另行制定)。六、组织实施(一)本考评纳入区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区综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镇域经济考评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农委、区旅发委、区招商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林业局、区水产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国土分局、区卫计委、区安全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环保局、区美丽乡村办、区两山办等单位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镇域经

7、济考核工作,考评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二)考评办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具体事务的联系协调工作。(三)区直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和复核(审查)镇街道镇域经济5发展考核指标数据。七、本办法由区镇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贵池区 2018 年度镇域经济发展考核表2.镇 域 经济 特色 发 展 项 指 标评 分 标 准及考核 单 位;3.部分指标考核标准说明。- 6 -附件 1贵池区 2018 年度镇域经济发展考核表权重指 标 单位 综合发展类特色发展类牵头责任部门小 计 54 451 总量指标 29 19 财政收入 万元 6 4 区财政局 超收财力 万元 4 2 区财政局

8、 规上工业总产值 万元 4 2 区经信委区统计局 固定资产投资额 万元 7 5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统计局 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 万元 2 2 区商务局区统计局 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 万元 3 2 区招商局 当年新引进规上项目个数 个 3 2 区招商局2 速度指标 25 26 财政收入增长速度 % 5 5 区财政局 超收财力增长速度 % 3 3 区财政局 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 % 3 3 区经信委区统计局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 6 6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统计局 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 % 2 2 区商务局区统计局 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增长速度 % 3 4 区招商局经济发展 当年新引进

9、规上项目个数增长速度 % 3 3 区招商局提质增效小 计 15 24- 7 -指 标 单位权重牵头责任部门综合发展类特色发展类1当年新增区级以上(含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见附件 3) ,市级以上(含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个(家)数个 2 4 区农委2 当年新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个数(标准见附件 3) 个 2 3 区农委3 当年净增规模工业企业个数 个 3 1 区经信委区统计局4 当年净增私营企业户数 户 1 1 区经信委区 市 场 监 管 局5 当年净增个体工商户户数 户 1 2 区经信委区 市 场 监 管 局6 新增旅游企业个数 个 1 2 区旅发委区 市 场 监

10、 管 局7 新增 AAA 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农家乐、旅游示范村、优秀旅游乡镇个数 家 1 3 区旅发委8新增 50 平方米以上生态停车场(标准见附件3)个数(等级景区除外)和 A 级以上旅游厕所个数个 1 3 区旅发委9 新增限上商贸企业个数 个 1 2 区商务局区统计局10 当年注册商标、 “三品一标” 认证件(个)数 件( 个 ) 1 2 区 市 场 监 管 局区农委11 当年授权专利件数 件 1 1 区科技局小 计 25 251“六治双创”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由区 “两山办”会同区直有关单位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按权重折算后直接计入相应镇街道镇域经济考核得分。 12

11、 12 区两山办2“三大革命”年度任务完成率。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各占 3 分,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别考核。% 9 9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分局3 当年美丽乡村建设、集镇集中整治完成投资 万元 3 3 区美丽办区住建委乡村建设4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1 1 区住建委要素保障小 计 6 6- 8 -指 标 单位权重牵头责任部门综合发展类特色发展类1 近两年建设用地供地率 % 1 1 区国土分局2 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完成率 % 2 2 区国土分局3 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处置到位率(标准见附件 3) % 1 1 区国土分局4 新增耕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百分比 % 1 1 区农委5 新增林地流转面

12、积占总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 1 1 区林业局十件实事“十件实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本项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按权重折算后直接计入相应镇街道镇域经济考核得分。 10 10 区政府办特色发展围绕工业、农业、商贸、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等内容,选择 1 个在全区范围内具有地域特色的项目申报考核。所申报项目必须是当年新开工或新引进(工业、农业、商贸、文化旅游) 、新建(新型城镇化)项目。根据附件 2 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直接计入相应镇街道镇域经济考核得分。 10 10 详见附件 2加分项参加镇域经济年中现场会申办镇(街道)的加 1 分。成功举办年中现场会的加 0.5 分

13、。除本项得分外当年镇域经济年度考核合计得分排名在较上年度提升一个位次加 0.1 分,累计加分不超过 0.5 分;下降一个位次的扣 0.1 分,累计减分不超过 0.5 分。服务园区的镇街,经所服务的园区管委会书面确认,对该镇(街)当年服务园区工作满意的,加 0.5 分。 区镇域办- 9 -附件 2镇 域 经 济 特 色 发 展 项 指 标 评 分 标 准 及 考 核 单 位1、工业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2000 万元。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 4000 万元得 8 分,不足 4000 万元按比例得分。当年建成投产的得 2 分。 (考核单位:区经信委、区招商局)2、农业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50

14、0 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 500 万元得 6 分,不足 500 万元按比例得分;当年新增种植面积达 500 亩的或新增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含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 100 亩的得 4 分,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按比例得分。 (考核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局、区水产局、区招商局)3、商贸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 300 万元得 8 分,不足 300 万元按比例得分;当年实现营业收入达 200 万元得 2 分,不足 200 万元按比例得分。(考核单位:区商务局、区招商局)4、文化旅游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 500 万元得 8 分,不足 500 万元按

15、比例得分;当年成功投入运营的得 2 分,未成功投入运营的不得分。 (考核单位:区旅发委、区招商局)5、新型城镇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 500 万元得 7 分,不足 500 万元按比例得分;当年镇建成区新增常住人口达 200 人得 3 分,不足 200 人按比例得分。 (考核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改委)附件 3- 10 -部分指标考核标准说明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加工型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 万元以上(其中粮油棉等大宗农产品和竹木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在 5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200 万元以上,企业带动农户的户数在 500 户以上(其中贫困户 3

16、户以上),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民提供系列服务。有自主品牌,有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产权明晰,机制灵活,信用良好,纳入区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先。 (2)生产型企业。包括种植型企业和养殖型企业。固定资产 100 万元以上。种植型企业:种植基地 1000 亩以上;食用菌 50 万棒以上;苗木花卉 500 亩以上;大棚蔬菜种植基地 200 亩以上。 养殖型企业:渔业生产企业大水面养殖面积 1500 亩以上,或精养水面(含稻渔综合种养)200 亩以上;生猪饲养量2000 头以上;禽类饲 养量 1 万羽以上。 (3)其他要求。在金融部门无不诚信记录,近两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环保达标,有自主品牌,资产负债率低于 50%。2.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基地规模。粮油作物(小麦、水稻、玉米、豆类、薯类、油菜籽)种植面积 500 亩以上;蔬菜播种面积 300 亩以上(大棚蔬菜 50 亩以上);水果种植面积300 亩以上;水产品规模养殖面积 500 亩以上;牛饲养量 100头,羊饲养量 300 只,猪饲养量 500 头以上;家禽饲养量 1 万只以上;特色和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种养殖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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