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福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 桂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市教 200929 号)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师德师风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提高科学育人水平。二、主要内容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要求,我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
2、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详见永福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 1,以下简称标准)。三、考核对象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四、考核程序学校成立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教师的师德考核工作。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代表、工会委员代表、优秀教师代表等构成。师德考核程序一般如下:教师自评。对照标准的具体内容,每位教师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本人师德分值(占总分的 20%)。教师互评。以学校或年级组为单位,对照标准,组织教师对每一位教师进行评议,确定该教师师德分值(占总分的 20%)。学生评价。由学校组织以问卷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情况,确定教师师德分值(占总分
3、的 20%)。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评价分值占总分的 10%,幼儿园取消此项评价,其分值加入“家长评价” 。家长评价。由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以问卷方式,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情况,确定教师师德分值(占总分的 10%)。小学一、二年级的家长评价分值占总分的 20%,幼儿园占 30%。学校评价。由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整理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照标准,对每位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教师师德分值(占总分的 30%)。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评价本人和直系亲属时坚持回避制度。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师德考核材料,审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张榜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4、考核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复核申请后 10 日内做出复核答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师德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再存入个人档案。五、等次确定。师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考评总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下同);合格:考评总分 60-89 分;不合格:考评总分 59 分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等次一律确定为不合格。对一票否决行为的认定,均以永福县中小学师德考核重要违规事项登记表(见附件 2)的记载为依据。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依法执教。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不廉洁从
5、教,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批准到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兼职。六、结果运用教师师德年度考核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评先表彰、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师德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评先表彰、职称晋升、职务评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本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得评选先进,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称。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撤消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工作要求加强学习宣传。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本办法,宣传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民教师。严格考核程序。各学校要将师德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同步实施,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考核流程,妥善处理教师的复核申请,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加强档案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将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和师德考核重要违规事项登记表,作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重要内容,与业务档案一同保管,并存入个人档案。各学校可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永福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永福县教育局2015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