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工业大学“吴添祖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为弘扬吴添祖教授对学校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鼓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本科毕业生继续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决定设立“吴添祖奖学金” 。根据吴添祖教育基金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学金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吴添祖奖学金。二、评奖对象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三、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家庭经济困难;3.一志愿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并被正式录取(含免试推研或硕博连读学生) ;4.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在校期间,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者;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者;获得专利者;获得学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或参与教师各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大成绩者;在社会实践、志愿活动或社会公益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四、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每年评选 20 名,奖金额为 5000 元/人,其中经贸管理学院毕业生 15 名。五、评选程序1.本奖学金在每年 5 月底学校硕士、博士招生结束后组织评选;各学院推荐名额由学工部、研工部根据实际情况分配。2.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上具体材料和证书后交所在学院审核;3.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生类别分别报送学工部、研工部;4.学校组织评审,经商吴添祖教育基金理事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9 月份研究生正式入学注册后予以表彰。六、浙江工业大学吴添祖奖学金的发放参照学校社会奖助学金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七、凡获得浙江工业大学吴添祖奖学金者,应珍惜荣誉,奋发学习,争取更大进步。八、本办法自发文日起施行,由学工部、研工部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