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级安全教育资料1(苏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3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5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苏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有哪些权利? 第45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3(苏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有哪些义务? 第49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50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