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 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 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 适用范围 (二) 检验项目 (三
2、) 质量基准 (四) 检验方法 (五) 抽样计划 (六) 取样方法 (七) 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 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第五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程改善市场需要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 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 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 含加工品) 或成品的检验。 (二) 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 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
3、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 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 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 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
4、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 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第八条 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第九条 实施要点 (一) 发现不合格品,由发生单位填具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交监审。 (二) 监审时需慎重考虑,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是否能维修或必须报废。 2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3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 4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 5是否有些部分
5、可继续使用,有些部分可维修,有些部分必须报废。(三) 监审小组将监审情况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监审单内,并经厂长核准后,即由有关单位执行。 (四) 监审小组应于三日内完成监审工作。 仪器管理 第十条 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 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 “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 ”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十一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 1.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
6、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科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末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2.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3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 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 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第十二条 仪器的维护与保养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
7、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7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 8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9.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白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制程
8、质量检验 第十三条 制程质量异常的定义 (一) 不良率高或存在大量缺点。 (二) 管理图有超连串,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及周期时。 (三) 进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纳入本工程中。 第十四条 制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 IPQC 负责检验: 3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 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 PIH、一次钢、二次铜及喷锡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
9、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检验报告。 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 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后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 (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6。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 ”反应处理。 7制程问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 反应处理。 第十五条 实施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