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436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2128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下,由该工程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进行,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干涉评标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建设工程,其招标评标工作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于评标当天随机抽取,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予以保密。招标控制价在三千万元以下(含三千万元)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