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讨论稿).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006999 上传时间:2018-11-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讨论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讨论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讨论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讨论稿).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讨论稿).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闽师教201482 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 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 已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师范大学2014 年 12 月 23 日 2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一条 为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因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根据事发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三级教学事故。具

2、体分类及其处理详见教学事故等级与处理办法 (附件 1) 。第三条 教学事故一经查出、报告或举报,由责任人或相关人员提交事故发生的书面报告,所在学院或单位领导应及时组织核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特殊情况说明 (附件 2) ,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教务处。第四条 教务处根据本办法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与处理。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由教务处发文执行。有关教学事故档案记载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人事处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办公室存档。第五条 教学事故记录表和认定与处理决定书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 ,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领导对本单位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人员对执勤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或有意隐瞒者,

3、应列为责任人。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教学秩序和损害学生学习权益 3 的事件,不属于教学事故。教职工如遇急病、交通意外等突发事件,有可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时,有责任及时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干部或本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或教学秘书,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消除不利影响。事故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教学秩序未造成影响的,可以免于处罚。第七条 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本科教学事故复议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第八条 学校本科教学事故复议委员会负责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教学事故重新进行审查,做出

4、复议决定。本科教学事故复议委员会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学校本科教学事故复议委员会由 7 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分管教学院长代表、人事处负责人、校工会领导(教师伦理委员会委员) 、校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第九条 教师受到教学事故的处理后,能完成学校及所在单位规定的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高于 85 分(含)、无再发生教学事故及无违法乱纪的,三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时间已达 1 年(自教学事故的处理生效之日起算,下同) ,可申请解除,二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时间已达 2 年、一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时间已达 3 年,可以从下个聘期始申请解除。

5、4 第十条 发生教学事故责任人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在单位内部通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第十一条 非在编在岗人员造成教学事故的,参照在编在岗人员办法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课堂教学和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实习、见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课程。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原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 闽师教201088 号)同时废止。 5 附件 1教学事故等级与处理办法序号 事故事由 (三级) 处理办法1因教师不负责任或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学生受伤就医达 500 元以上或

6、教学仪器设备损失价值在 2000 元以上)2 无正当理由,上课(监考)迟到、上课途中离开课堂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提前下课3 上课时未能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导致课堂出现学生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教学状态的情况4监考教师未按规定组织考前纪律教育,或监考期间在考场使用通讯工具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读书、看报、听MP3、 评改试卷 、聊天等)5 教师上课时拨打或接听手机6 未按学校规定批改平时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试卷或毕业论文(设计)7A.试题印刷或装订出错,影响考试正常进行;B. 试卷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考场,或因试卷数量不足等原因,导致考试延误8 一学年中,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出

7、现抄袭现象9 未经批准,未完成教学执行计划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 1/4以上(含)予以记载并在学院或部门范围内通报;扣发 1 个月职务补贴的25% 6 10教师未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课程考核成绩,造成学生未按时补考或重修课程或无法按时毕业11非突发情况,未经院(系)和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变更教学活动时间或地点;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请他人代课(个别教师未经批准让研究生代课,自己未在场指导的,视同此情况)12实践教学指导或带队教师因违反相关规定或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实践教学秩序或学校声誉13无法提供近 1 学年来学生试卷、成绩单、实验教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需归档的材料

8、14教学辅助人员未能提前准备好教学所需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服务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影响教学活动;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出现故障,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维修,导致教学无法正常开展15非客观原因未按计划上报征订教材,造成教材无法到位时间超过该课程开课 2 周以上(含)16错发、漏发学生毕业(学位)证书,未及时采取措施并造成不良影响17课程表、考试安排表、监考通知单、停调课通知(单)等未及时通知相关院(系) 、教师或学生或因安排调度疏忽,造成上课或考试延误18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租借、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或造成不良后果19其它未按照学校

9、规定完成相关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轻微的 7 序号 事故事由 (二级) 处理办法1 教学活动中,出现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造成较坏影响,产生不良后果2对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含实验教学、实习指导等)不负责任或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学生受伤就医达 2000 元以上或教学仪器设备损失价值在5000 元以上)3 上课(监考)缺席4阅卷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致使学生成绩出现严重差错或擅自提高、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10 分以上;学院或教师不按规定程序修改学生成绩5 按计划应有作业(实验报告、设计报告)的课程,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整个学期中布置的作业无一

10、次批改6实践教学指导或带队教师因违反相关规定或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后果,严重影响实践教学秩序或学校声誉。7发现学生考试违纪、舞弊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导致考场出现 3 起以上(含)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由监考教师发现的考试违纪、舞弊的不计其内)8 强制给学生征订计划外的教材或参考书9教学管理中,教学档案缺失严重、管理混乱,丢失一个以上(含)教学班的在校生的原始成绩单、学生档案、应保存的考试试卷等10课程表、考试安排表、监考通知单、停调课通知(单)等未及时通知相关院(系) 、教师或学生,造成停课、停考;排课、排考中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冲突或遗漏,造成停课或停考11 其它

11、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予以全校通报;扣发 1 个月的职务补贴;聘期内出现两次二级教学事故的,低聘一个职级 8 序号 事故事由 (一级) 处理办法1教学活动中出现违反宪法、法律或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言论或行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思想等方面内容,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2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使用歧视性、侮辱性语言,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伤害3对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含实验教学、实习指导等)不负责任,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学生受伤就医达 1 万元以上或教学仪器设备损失价值在 5 万元以上)4考 前 泄 露 试 题 、 在 试

12、卷 编 制 、 印 刷 、 传 送 、 保 管 过 程 中出 现 整 份 试 卷 泄 密 , 考 试 中 透 露 试 题 答 案 或 其 它 严 重 影响 考 试 秩 序 的 行 为 ; 监 考 人 员 伙 同 学 生 考 试 作 弊 , 造 成恶 劣 影 响5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故意更改、伪造学生成绩,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成绩、学籍、学历、学位等各类证书、证明6 管理部门或其工作人员因其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大规模中断上课、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严重影响教学进程7 其他违反教学或教学管理规定,后果十分严重,情节和影响极为恶劣的予以全校通报,低聘一个职级,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和发放该年度年终考核奖,停发12 个月的职务补贴。聘期内出现两次一级教学事故的,且又不服从工作岗位调整或调整岗位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 年 12 月 24 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