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德国宪法史 德国,全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18世纪末致20世纪末,德国一直处于分分合合的状态,德国的国体和政体也在不断变化,德国的宪法更是经历了几度更迭和更改,才最终形成了德国现行宪法基本法。德国制定宪法的历史,始于1815年德意志联邦成立,终于1990年10月3日德国统一之后,共有一百八十余年的历史。 一、德意志帝国成立前德国的制宪活动 在1813年至1814年进行的第六次反法联盟,拿破仑一世被打败,法国从德意志民族所属的各邦国中退出。于是,德意志联邦于1814年10月至1815年6月召开的维也纳会议中确立,由此拉开了德国宪法史的序幕。 由于联邦本身是一个涣散的政治联盟,不能制定一个统一的宪法,因此在德意志联邦确立后的30年中,南北部的大部分联邦先后制定了邦国的邦宪法。但是这些邦宪法还存在着旧君主主义的影子,并且宪法中的国民主权、民主主义的基础相对薄弱,因此德国宪法史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宪法是1849年的法兰克福宪法。 (一)法兰克福宪法 1848年3月,德国爆发了资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