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州市番禺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二、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番禺区质监局)三、事项类别:其它服务事项四、办事对象:企业或个人五、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3、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六、办事条件:特种设备变更类别番禺区质监局特设科市局特设处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除跨区域的全部设备设备跨区域迁移、过户备注:特种设备重大维修、改造后,需办理使用登记变更。七、办理流程:1、申请使用单位应在设备变更前30天内,持以“办理条件”相应资料,到相应的质监局办理。2、受理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受理机构职权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