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机组检修(包括大小修、技改项目实施、抢修)过程中涉及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结合以上情况制定本措施。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一、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二)工程项目竣工后15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三)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四)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六)在厂区内,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