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整村推进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制度一、实行项目论证制。对拟实施项目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项目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避免和减少项目决策失误。在项目的选择上,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让群众了解项目的政策知情权、项目选择权、资金使用权、项目实施权、监督管理权和效益享受权,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及时在项目区乡(镇)、村进行公示,做到群众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资金等心中有数,便于群众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三、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招投标或物资采购;对项目投资较大的,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明确建设任务、质量标准、工期等,最大限度节减财政专项资金。四、实行项目负责制。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扶贫项目的具体责任人,配合扶贫部门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负责项目公示、单据汇总,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等工作。同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巩固扶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