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优化配置师资力量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是衡量和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是保障所有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2005年,教育部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均衡发展上来。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均衡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强调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和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温家宝总理曾指出,教育公平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公平。我们要力争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教育资源更多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而失学。一、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