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实践小队经费报销说明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实践活动的保障和支持,现将有关社会实践小队经费报销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报销范围社会实践活动报销的范围,仅包括报销差旅费,即参与实践活动的往返路费。实践队员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属于社会实践差旅报销内容。二、报销原则1、社会实践经费由学校“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称“双一流”专项资金)项目拨付,经费使用性质属于科研经费。该经费的使用管理符合“双一流”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批的项目书的要求,并严格执行该要求。2、依据中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中农大财字201316 号) 、 中国
2、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方案及我校社会实践工作实际情况报销相关费用。三、具体要求1、差旅票据的发生时间应该在实践时间区间内发生,可前后浮动三天,不在此区间的票据不予报销。2、火车报销席别为普通列车硬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普通列车乘坐时长超过 24 小时的,可以乘坐硬卧。3、长途汽车报销车票为城市间的长途汽车票,不包括城市内的公共汽车和出租车。4、船票为乘坐普通客轮的三等舱,不包括旅游船。5、实践路线报销的认定。实践出发地和返回地可以选择学校或者家乡;要求实践队员往返过程中中途不得逗留或转向他处。在往返过程中,无直达列车的,可以进行转乘,但衔接时间不超过 24 小
3、时。6、所有实践队员的差旅费用,均须持税务局统一定制的发票,其他票据均不予报销。四、报销金额报销金额以实际上交合格差旅发票为基数。获得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实践小队报销比例为 100%、未获奖小队报销比例为 50%。五、其他事项1、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实践时间、地点等,须向团委实践部提前申请,同意后方可开展实践活动和报销。2、票据与实践队员的姓名相一致,替票一律不予报销。3、差旅费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票据报销,实报实销,无合法票据、丢失的一律不予报销。4、实践队员在实践期间产生的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不予报销。5、关于报销具体安排待下一步通知,请同学保管好票据不要遗失。联系人:刘建伟 51423171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2017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