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法制杨广大业律长孙无忌武德律李世民贞观律本章提要 公元581 年,外戚杨坚废北周静帝,夺取政权,建立隋朝。隋朝统一后,制定了著名的开皇律,并为唐律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隋朝后期,法制败坏,导致了隋朝的灭亡。公元618年,李渊父子建立了唐朝。唐朝建立后,统治者调整统治策略,励精图治,使唐朝达到历史上空前的繁荣和富强。随着经济的繁荣,唐朝的法制也进入了定型化和完备化的阶段。唐律不仅成为后世封建立法的楷模,而且也影响了邻近的亚洲各国,成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 重点问题 1 开皇律的内容及其历史地位。2 唐代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3 唐律疏议 名例律的主要内容。4 唐律的基本精神。5 唐律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6 唐代的司法制度。 隋代法制概况 v 隋代的立法活动 v 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v 隋代后期法制的败坏 隋代的立法活动 1 开皇律。隋朝建立以后,统治者总结魏晋以来的立法经验,“ 上采魏、晋刑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 ,制定了“ 新律” 。开皇三年(公元583 年),鉴于当时“律尚严密,人多陷罪” 的局面,隋文帝又令苏威、牛弘等更定新律,“ 除死罪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