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 - 04 - 20 发布2012 - 04 - 20 实施GB 77182011GB 77182011标准内容结构标准内容结构1.范围 适用于标签直接提供给 消费 者的预 包装食品非直接提供给 消费预 包装食品不适用于现 制现售食品标识食品储运标签散装食品标识2.术语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形式)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