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毕节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二月八日专心-专注-专业毕节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意义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思想为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