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试行) 颁布日期:2001-6-1 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海安全字2001310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提高事故调查水平,依据有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海事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第二章结案管辖第三条水上交通事故结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事故调查,自行结案的,事故管辖地海事主管机关应保存相关材料。第五条事故管辖地海事主管机关组织调查的死亡失踪10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要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结案o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委托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主管机法律法规关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结案。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为应由其结案的事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的有关海事主管机关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结案。第八条各级海事主管机关应根据本规定,按其职责范围制定相应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