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学概论教案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法的概念和特征,深刻理解法的本质,了解法的起源,理解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法的本质;法制与民主;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第一节 法的起源、本质和作用一、法律的概念法的概念一般这样归纳:“法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它包含三个部分:法的本质、特征与作用。法的目的、作用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社会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有些什么关系呢?最基本的是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如人们的经济往来,参加一定的生产。此外,还有政治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劳动关系等等,这些若干关系统称为社会关系。法的目的在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要使人与人的关系朝着向有利于统治阶级需要的方向发展。法律: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即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