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试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是开展这项教育工作的骨干队伍。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兼职)教师上岗必须持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颁发的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试用)证书),必须认真执行本条例所提出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研究能力,积极加强自我的身心调节和自我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 一、基本责任 1协助学校校长、学校管理工作者和学校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从学生心理发展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各项建议、意见和评价,发挥心理指导与顾问的作用。 2帮助学校全体学生在心理素质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帮助学生预防和克服智力、情感、意志和个性发展中的偏差,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各种冲突、人际交往中的问题以及升学就业上的困惑,发挥心理辅导与助人自助的作用。 3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