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 第三节 经营 第四节 使用第三章 检验、检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