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东方航空国际旅业有限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及定义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公司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公司发展新思路。结合东航旅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督办工作是贯彻执行上级和领导重要批示而开展的督察办理工作的总称。是保证安全、提质增效、深化改革、控制风险、服务公司重大决策的重要抓手,是执行年度计划和落实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有效手段,是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有效服务业务生产,全面强化执行力建设的有效措施,能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实施有力,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位。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承办领导”是指督办任务的主办领导和协办领导;“承办部门”是指督办任务的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系统”是指东航旅业办公网系统。第四条 督办工作开展遵循以下原则:(一)围绕战略,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