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三条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第四条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第五条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