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陵县五中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1、 所有社团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活动程序进行。社团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社团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2、 每次活动前,学生应在各自规定的地点集合,要求集合迅速、有序,指导教师进行监督、指引、维持秩序。3、 集合完毕后,指导教师对各自社团的学生进行点名。对未到的同学,及时进行情况落实,告知其班主任老师并进行妥善处理。4、 活动期间临时请假的同学,必须报告指导老师,由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如需要离校、去卫生室等长时间请假,指导教师必须告知其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5、 社团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严格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做其他与活动无关的事。如有发现有不听从指挥、擅自离队、离校等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轻者对其个人、班级进行通报、批评、扣分,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6、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必须告知班主任老师、活动指导老师,由班主任老师安排在教室自习或妥善安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