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XX县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08-03 作者:内容填充 录入人:132 XX县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村干部尽职履责和村级工作的规范运行,现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管理体制(一)村级纪检员(监督员)由乡镇党委、纪委垂直领导,不受村“两委”班子管理,工作向乡镇党委、纪委负责;(二)村级纪检员(监督员)业务由县纪委、乡镇党委和纪委进行指导;(三)村级纪检员(监督员)监督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参与涉及本村各类事务的有关人员。第三条 选配条件选配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二)原则性强、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村民认可,能为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尽职负责; (三)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在农牧区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