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美国联邦法院审判程序作者:吴耀明 毕凤有发布时间:2004-09-03 09:14:51 在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的大多数案件中,律师和法官同意在开庭前开审前会议,确定哪些问题存在争议必须由陪审团来判定,哪些问题不存在争议。双方展示他们要传唤的证人和审判过程中要提供的证据,但是,双方审判前在这些问题上达成一致并不意味着他们同意案件应当如何判决。相反,法官召开庭前会议是为了避免开庭时在这些事先可以决定的问题上浪费时间。 在庭前预审程序过程中,律师会通过查看对方材料、询问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来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情况。如果律师完成了案件的全部准备工作,审判过程中,无论对方律师提供的证人怎么回答他的提问,他都不会感到意外。庭审律师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如果你不知道回答将是什么,不要提问”。每一方的律师和证人都会通过复查他们的问题及可能得到的回答来为审判作准备。 在民事案件中,经常会发生双方当事人通过庭前预审得出结论和解案件,无需再进入审判程序。和解并不意味着双方就争议达成一致,他们仅仅是同意庭外协商。通常这意味着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