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及登记制度1、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60g/L,非手术70g/L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检验科。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载入病历存档。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确认,出具证明到涪陵区中心血站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5、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800至16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用血科室主任签名批准方可用血超过1600毫升的经治医师申请,由经用血的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或医院主管领导批准。急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