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资产收购合同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制定的所有相关合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以上合同的审批。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