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