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旁站监督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局、分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旁站监督是指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作业中,安全管理人员在作业场所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督管理。 第二条 执行旁站监督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凡遇到下列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地下暗挖作业,基坑、沟槽施工作业,脚手架作业(包括:组装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架、外挂架、吊蓝架及附着式脚手架的安装、提升、移动、拆除等),模板工程(包括码放、安装和拆除等),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拆除作业,高压线防护架搭设、拆除作业 变压器(箱变)防护、电缆敷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 第四条 进行需安全旁站监督的作业时,项目安全部安排安全员进行旁站的具体工作,并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