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新亮点备受关注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今天由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草案起草者介绍,修正案草案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和地方立法经验,针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多方面的补充和修改,增强了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 草案明确规定“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在坚持男女平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长足进步。我国政府在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郑重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更好地贯彻宪法精神,有必要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上述规定。 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 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执法主体不够明确,影响了该法的实施。为解决这一问题,修正案草案从多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