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理”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指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疫情报告 (一)、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内的班主任、辅导员、年级主任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 (二)、明确学校可能发生的流行性疾病:禽流感、非典型肺炎、流感、腮腺炎、猩红热、痢疾等 (三)、学校应对以上症状的长备药品、器械:喷雾器 喷壶 过氧乙酸消洗灵、体温计等 (四)、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的对外联络:与当地防疫部门及医院保持联系,一旦出现流行性疾病,迅速联络,做好应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