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保安工作细则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平安校园”成果,学校门卫、保安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逐步实现保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二、组织领导 学校保安隶属校长室、安保主任及行政值周领导管理,具体由保安员若干名组成。三、轮值制度1、学校保安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保安必须编排如下轮值表予以实施:早上6:00至晚上6:00由一名保安员组成一班值勤;晚上6:00至早上6:00由另一名保安员组成一班值勤;一个星期后轮换过来,2、保安员必须忠于职守,按时接岗,不得擅自离岗。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务办请假,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保安由于特殊情况需中途外出的需向另一名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岗,不得无故在外逗留。3、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四、巡逻检查范围(地点)1、各栋学生宿舍楼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