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教师竞聘上岗量化评分细则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考核教师德、能、勤、绩工作情况,体现公平、公正、择优上岗原则,特制定本细则。二、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三、考评对象将学校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时间界定以安源区人事局核定时间为准),且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教育局下发教育系统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中界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者设为考评对象。四、评分办法(一)领导测评( 10分)领导小组成员对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打分,取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点。(二)群众测评(10 分)由除领导小组成员外的全体教工民主测评,按各级可聘岗位数分级投票计分(超过无效),保留2位小数点。(三)基础得分(80分)1.学历( 5分):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高中)2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