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工程竣工交付后的使用、维护、提供依据以及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和交付验收,各单位工程必须建立基础工程技术资料档案。一、各单位工程基础技术资料的整理由各项目部派专人负责,工程技术部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二、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必要的基础技术资料原件的收集保管工作(如工程放线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工程检验评定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档案移交证书等),登记造册,建档保存。三、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不得缺项漏项,必须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四、基础技术资料整理基本要求:、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符合案卷质量要求。、归档基础技术文件材料应做到纸质优良,图纸清晰,字迹工整,一律要求原件,不得使用易褪色的圆珠笔,纯蓝墨水和铅笔等书写材料书写。、用施工蓝图编制竣工图时必须使用新蓝图。五、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工作实行每月检查和阶段检查(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基础技术资料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行阶段验收。同时对所有在建单位工程应进行不定期抽查。六、工程验收前,施工队应将工程技术资料报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