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东莞市莞城中心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在园内的迅速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学校卫生制度汇编(2013年试行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幼儿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幼儿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幼儿园保健室。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在园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带到幼儿园保健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级上课,及时通知患儿家长接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治。三、幼儿一经确诊传染病后,该患儿家长应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通知幼儿园保健室,保健医生及时上报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预防性消毒措施。五、幼儿病愈且隔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