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普法讲座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肖翔、杨新登 律师一、未成年人保护(一)消费领域 案例1: 6年级学生黄莉在“文轩连锁”购书中心文具超市购物时,由于手持过去购买的“笔袋”文具和商场的相同,遭到服务员的盘查,并称超市进口处贴有“偷一罚十”的告示,要求赔十倍的“笔袋”款,虽然后来讲清楚了,但在同学中造成了“拿商场商品不付钱”,是“小偷”的负面影响。 案例2: 黄先生刚上小学年级的儿子在期末考中取得了好成绩,做父母的便履行“承诺”,奖励了儿子元钱,让他购买学习用品。谁知道,当天晚上,才岁的儿子竟自己拿着钱,到学校附近的一家文具店买下了一台售价元的电子游戏机,且没有向店家索要任何票据。第二天,黄先生带着儿子到这家文具店,质问老板为何将价格不菲的游戏机随意卖给未成年人,并且不开发票?该店老板开始矢口否认游戏机是从她店里售出的,后来又理直气壮地说,她只管卖东西,顾客的年龄她管不着。黄先生愤而向市“”投诉,但工作人员却表示:没有保留购物凭证的消费纠纷无法受理,而且非商品质量问题一般不能退货。黄先生感到不解:刚满岁的孩子买多元的东西,店家能说卖就卖吗?孩子购物又如何能懂得索要发票呢? 案例3: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