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煤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XX 街道办事处散煤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街道散煤管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街道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禁煤区散煤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 年 10 月底前,实现我辖区内散煤清零。 二、禁煤区范围 根据市禁煤区划分范围,我街道辖区均属禁煤区。 三、禁煤要求 (一)禁燃。禁煤区内除集中供热站和原料用煤单位外,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燃用煤炭及其制品。 (二)禁售。禁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三)禁储。禁煤区内除市供热公司和原料用煤单位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囤积煤炭及其制品,已经存储的,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自行清理完毕。 (四)禁运。除为市供热公司和原料用煤单位运输煤炭的车辆外,禁止煤炭及其制品运输车辆进入禁煤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2021.8.10-2021.8.20) 各社区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散煤存量、燃煤炉具、清洁改造方式等,建立一户一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