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1Contents目录 新业态需要新技术2 互联网医院业务301政策背景01政策背景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 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允许实体医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 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为患者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以后,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配送 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逐步拓展(医保)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 核心要点七 大服 务五 大支 撑监 管保 障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4月12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