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六页)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确保生产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仪表车间、红冲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8 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 16:30 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七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