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方案 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国卫妇幼发202154 号)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XX建设的决定及健康XX2030规划的通知(桂发202110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优化妇幼健康资源配置,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评审原则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原则。 三、评审依据 全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