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对于建立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建立全市城市违法建设 长效管控机制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治理违法建设余量,坚决遏制增量,建立全市城市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7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围绕全市建设一谷一城目标,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快速处置为基本要求,建立全市城市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源头管控、快速发现、快速处置等措施,变未端执法为源头管控,变突击治理为长效管控,确保治得好,管得住。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净化城乡建设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违法建设源头管控制度 1. 建立违法建设管控 联席会议。 。各区县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违法建设管控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管违控违工作的联合惩戒、要素保障、政策激励、责任落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