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例文】餐饮业加盟合同例文 餐饮业加盟合同.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 C 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 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 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 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150 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 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 C 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