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 2: 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为促进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殡葬基本权益,2021 年 9 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珠府办202128 号)。该办法有效期为 5 年,目前已过有效期。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粤民发202137 号)文件中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精神,各地市要做好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工作。同时,我市居民对于实施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原实施办法中已领取其他.保险政策规定丧葬待遇的户籍居民不再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群众反映意见大。为此,继续出台珠海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下同),显得必要和迫切,有利于体现改革成果与群众共享的执政理念;有利于回应和化解群众丧葬难、丧葬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