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票据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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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山东大学票据管理规范为了加强学校的票据管理,保障学校收费工作依法有序、合规合标、公开公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一、票据的种类学校的票据分为中央财政票据、山东省财政票据、济南市税务发票、学校自制票据四类。1.中央财政票据中央财政票据是指学校向中央财政部购买的中央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包括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和中央单位资金往来收据三种。2山东省财政票据山东省财政票据是指学校向山东省财政厅购买的收费专用票据。包括山东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山东省医院门诊医药费专用票据、山东省医疗保险门

2、诊收费专用票据、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收款票据、山东省幼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据五种。3济南市税务发票济南市地税局税务发票是指学校向济南市地税局历城分局购买的山东省济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平)。24学校自制票据学校自制票据包括山东大学校内往来结算凭证、山东大学水电费收据( 手写) 、山东 大学水电费收款收据 (机打)。二、票据的适用范围1.中央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和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适用于山东大学的行政事业收费。中央单位资金往来收据仅限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于本部门内部的暂收暂付、非盈利性代收代付业务、上

3、级补助收入开具的记账凭证。2山东省财政票据山东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适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院门诊收费。山东省医院门诊医药费专用票据适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院学生查体及疫苗注射等门诊项目的收费。山东省医疗保险门诊收费专用票据适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院医保门规项目的收费。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收款票据适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院住院费项目的收费。山东省幼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山东大学各幼儿园管理费、代办费、保育费、杂费项目的收费。3济南市税务发票3山东省济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平)在山东大学主要应用于文化体育业、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租赁业五个方面。具体包含项目下:(1) 文化体育业具

4、体 项目包括版面费; (2) 其他服务业具体 项目包括科技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技术开发、参赛费、参展费、复印资料费、刊物资料订阅费、会务费、场地费、培训费、机动车管理费、维修费、绿化服务费、管理费、卫生费、代理费、交通服务费。(3) 住宿具体项目包括住宿 费; (4) 餐 饮业 具体项目包括餐 费; (5) 租 赁业 具体项目包括房屋租 赁费; 4学校自制票据山东大学校内往来结算凭证适用于校内各单位之间经济往来,不得对外使用。山东大学水电费收据适用于后勤管理处水电费项目的收费。三、票据的管理计划财务处对全校收费所使用的票据进行统一管理。我校对收费票据管理的基本流程如下图:4核

5、销票据入库购买核销票据入库购买委托印制票据印制单位 中央财政部省财政厅学校计划财务处票据使用单位 存根销毁部门入库申领出库整理销毁山东大学收费票据管理的基本流程图济南市税务局1收费票据印制、购买的流程(1) 计划 财务处票据管理人 员根据学校业务的需要,按照“满足需求、略有库存” 的原则,向中央 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和济南市税务局购买收费票据,印制山东大学校内往来结算凭证、山东大学水电费收据。(2) 计划财务处票据管理人员将印制或购买的收费票据建立收费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收费票据的印制购买时间、种类、数量和起止号码后入库管理。2学校各单位申领收费票据的流程使用收费票据的校内非法人部门,实行“凭

6、表办本、凭本领票、按需申领,验旧换新”原则。(1) 各单位根据票据的使用范围和本单位的需要填写山东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计划财务处。经分管处长批准后,到综合部办理“山东大学收5费票据领销登记簿”。“ 山东大学收费票据 领销登记本”包括票据所使用的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核准申领票据种类、核准申领票据数量、申领票据名称、申领时间、申领数量、申领人签字(章)、核发单位(章)等信息。(2)申 领人持 “山东大学收 费票据领销登记本”到计划财务处综合部申领所需收费票据。(3) 计划财务处 票据管理人 员,按照收费所适用的票据种类发放收费票据,并在收费票据登

7、记簿详尽登记领用单位、领用人、领用数量、领用时间等信息。(4) 计 划财务处 票据管理人 员做出库登记。(5) 收 费票据出 库,交申 领单位办事人员。3票据使用的基本要求(1)收 费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2) 根据收 费项目性 质正确使用收费票据,不得超出该票据的使用范围。(3)票据填写应做到内容完整、 书写工整,印章齐全。出具票据时,要按票据格式如实填写收费日期、缴费人姓名(学生收费应明确学生类别、年级、专业、学号、姓名)、收费项目名称、计费标准、 计费金额、经办人等内容。一张票据如有两个以上项目,须分别填写,收款后在收据

8、联加盖财务专用章。(4)如有票据填错,各联均加盖“ 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完整,6以备检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并重新开具票据。(5)如有 发票 丢失,应 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声明作废,报计 划财务处处理。(6)填写票据金额要规 范,数字不得随意省略,应按所收金额开具票据。4申领单位保管票据的基本要求(1)各申 领单 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 办法,合法、合规地使用票据。具有学校委派会计的单位,委派会计负责所在单位收费票据的领用、保管、入账、核销等手续。没有委派会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收费票据的领用、保管、入账、核销等手续,并到计划财务处备案。(2)各申 领单 位的委

9、派会 计或票据管理人员要登记保管好空白票据、作废票据和存根,不得销毁或丢弃。所有票据不得转借、代开或代管。单位负责人、委派会计和票据管理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山东 大学收费票据领销登记本” 上进 行登记。(3)各申 领单 位领取票据 应持“ 山东大学收费票据领销登记本”和上次申领并已用完的票据存根,到计划财务处办理“销旧领新”手续。5收费票据核销的基本流程(1)领 用单位在收 费业务结 束、领用票据使用完毕或按规定缴回票据时间将收费票据缴回计划财务处进行核销。7(2)每本收 费 票据用完后,收 费票据使用部门必须按照收费票据封面和封底所列示内容填写清楚收费项目、实收金

10、额、使用份数、作废份数、启用日期、用完日期和经办人等。(3)票据核 销时 ,计划 财务处票据管理人员应检查票据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具有山东大学收入入账单、是否按规定填写收费票据的票据封面和封底所列示内容等。(4)计 划财务处 票据管理人 员审核无误后予以在收费票据登记簿注销,并登记“ 山东大学收费票据领销 登记本” 。 (5)计 划财务处 票据管理人 员负责将济南市税务发票定期到济南市税务局进行核销。6收费票据存根销毁的流程(1)计 划财务处 票据管理人 员须将已注销的票据存根整理归档妥善保管。(2)根据 财 政部行政事 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 号)第十五条 “收费单位已开具的收费票据存根,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收费票据存根存放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规定, 计划财务处票据管理人员须将销毁收费票据存根登记造册,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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