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主要工作思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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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新 疆 财 经 大 学 文 件校 发 201438 号 签发人:崔光莲关 于 印 发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办 法 的通 知校属各单位:新疆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聘用办法已经 2014 年 6 月 21 日第 13 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附件:1、新疆财经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办法2、新疆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3、新疆财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办法 新疆财经大学2014 年 6 月 23 日2新疆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聘用办法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新疆财经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

2、特制订本聘用办法。一、聘用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二)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实施范围学校在编工作人员,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岗位设置类别,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进行管理。三、实行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的原则,对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也可以解聘。对原固定职工中未聘人员,根据新党办200414 号文件,以内部消化安置为原则,采取病退、辞退等办法。病退:对男满 50 周岁、女满 45 周岁,工作满 10 年以上的,因病鉴定符合退休条件的,给予退休;对其他因病鉴定符合退职条件的,给予

3、退职。未聘人员分流安置的具体程序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3同意、学校批准,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认定后,依据认定结果办理相应的手续。四、缓聘、解聘、辞聘、拒聘人员的处理办法缓聘、解聘、辞聘、拒聘人员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执行。五、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学校岗位严格按照新疆财经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规定的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聘期内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转岗。(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需在现从事的岗位申报岗位等级。(三)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双肩挑干部允许

4、同时申报管理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四)专业教师、思政教师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五)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十级岗位;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十一级岗位;新参加工作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申报十二级岗位。(六)本办法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只适用于首次聘用,今后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学校将重新研究制定。六、有关要求4(一)岗位聘用是关系到全校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扎实做好聘用工作。(二)各单位要对应聘人员的申报

5、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三)各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四)在岗位聘用过程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降级聘用,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的;3、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的;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新疆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23 日5附 件 1新疆财经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办法一、岗位总量管理岗位 307 个,其中三级岗位 2 名,四级岗位 7 名,五级岗位 62 名,六级岗位 85 名,七级岗位 100 名,八级岗位 35 名,九级岗位

6、 16 名。二、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二)五级职员岗位,应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2 年以上;六级职员岗位,应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七级职员岗位,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2 年以上;八级职员岗位,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三、申报资格(一)五级职员岗位:现任正处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五级职员岗位。(二)六级职员岗位:现任副处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六级职员岗位。(三)七级职员岗位:现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七级职6员岗位

7、。(四)八级职员岗位: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八级职员岗位。(五)九级职员岗位:现任科员、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可以申报九级职员岗位。四、聘用办法个人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7附 件 2新疆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办发 200739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 (新党办发200740 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新人发2007143 号)及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新人发2008146 号)的有关规定,在确保现有在册正式教职工根

8、据其现任职务等级进入相应岗位等级的前提下,立足学校的未来发展,特制订本办法。一、岗位总量岗位总量 1008 个,其中二级岗位 4 名,三级岗位 22 名,四级岗位 53 名,五级岗位 56 名,六级岗位 121 名,七级岗位 123名,八级岗位 150 名,九级岗位 201 名,十级岗位 150 名,十一级岗位 100 名,十二级岗位 28 名。二、岗位聘用条件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满足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除二级岗位以及直接聘用外,各级专8业技术岗位申请

9、者,均按评价赋分标准打分,并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名额,按得分由高到低聘用。进岗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科研得分高者优先;科研得分也相同,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长者优先;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也相同,学历学位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学校首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决定。(一)评价赋分标准评价时间范围为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起,至 2014 年6 月 30 日止。1、教学贡献(或本职工作服务贡献)(1)资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满 1 年得 3 分。(2)教学成果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负责人得 30 分、其他成员得 8 分;国家级二等奖:负责人得 20 分、其他成员得 5 分;自治区级一等奖:负责人得 1

10、5 分、其他成员得 4 分;自治区级二等奖:负责人得 10 分、其他成员得 2 分;自治区级三等奖:负责人得 5 分、 其他成员得 1 分;校级一等奖:负责人得 3 分、其他成员得 1.5 分;校级二等奖:负责人得 2 分、其他成员得 1 分;校级三等奖:负责人得 1 分、其他成员得 0.5 分。教学名师9国家级教学名师得 20 分,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得 10 分,校级教学名师得 2 分。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得 10 分。教改项目国家级教改项目结项:负责人得 10 分、其他成员得 3 分;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结项:负责人得 5 分、其他成员得 2 分;校级教改项目结项:负责人得 3 分、其他成员得 1

11、分。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得 20 分、其他成员得 5 分;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得 10 分、其他成员得 2 分;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得 1 分、其他成员得 0.5 分。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负责人得 20 分、其他成员得 5 分;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负责人得 10 分、其他成员得 2分。全国微课比赛新疆赛区一等奖得 3 分、二等奖得 2 分、三等奖得 1 分。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一等奖得 2 分、二等奖得 1.5 分、三等奖得 1 分。(3)教学荣誉校级教学新秀得 1 分;校级汉语授课标兵得 1 分;10校级青蓝奖获得者得 1 分;校级德业双馨奖获得者得 1 分

12、;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得 20 分、二等奖得 15 分、三等奖得 10 分;自治区级一等奖得 10 分、二等奖得 5 分、三等奖得 2 分。校级教学荣誉累计得分不得超过 5 分。(4)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文化竞赛活动由学校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活动或参加竞赛的教师,获得自治区三等奖及以上的每次得 1 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 5 分;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次得 2 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 10 分。2、科研贡献科研成果和科研奖励根据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计算科研工作量。每完成 1 个科研课时得 0.1 分。未结项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相应计分,一个课题只能计算一次。3、其他贡献国家级荣誉由党或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表彰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每项计 20 分。自治区级荣誉由自治区党委或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表彰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每项计 10 分。校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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