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制度 1 1 目的 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 3 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所在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 3 检查内容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