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将强学院整体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及食堂的卫生管理。第三条 凡在学院工作的教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四条 后勤处为学院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学院的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后勤处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学院师生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第六条 专职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室内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第七条 学院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体育场等)的清扫与保洁日常由学生处组织学生清扫,周末及节假日由专职保洁人员清扫。公共区域的垃圾由专职保洁人员清倒。学生宿舍内卫生由学生处按照学生公寓相关管理条例执行,办公及教学区楼内公共区域由楼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