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吴川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122 号)、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20212021 年)的通知(粤办发202129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289 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为规范有力有效推进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界定范围。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发改、经信、土地、规划、环保、水利、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