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施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XZB(Agc)-2015-1108招 标 人: 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 督 单 位: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日 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 .82. 招标文件. . . .103. 投标文件. .104. 投标.135. 开标.146. 评标.157. 合同授予. . .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9. 纪律和监督. .1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18评标办法前附表.181. 评标方法 .202.
2、 评审标准 .203. 评标程序.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7专用条款(本部分条目根据现行通用条款相应列出) .37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4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外封套格式. .47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48一、投标函.49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5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1四、授权委托书.52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3 六、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542第一章 招标公告湖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施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湖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施工设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资金已落实到位。河南申鑫工程管理
3、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局的委托,对三门峡市湖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施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工程概况:1.1招标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局;1.2招标编号:SXZB(Agc)-2015-1108; 1.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一)道路项目(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照明、给水、污水等);(1)河堤东路(北梁至湖陕界)道路工程,车行道路宽 7米,长度约 440米;(2)河堤西路(北梁至白马峪)道路工程,车行道路宽 7米,长度约 2900米;(二)道路附属设施(含人行道、绿化带、照明、给水、污水等);(1)河堤西路(杨家沟至北梁)道路
4、附属设施工程,长度约 1150米;(2)河堤南路道路附属设施工程,长度约 1830米;(3)河堤北路道路附属设施工程,长度约 2400米;(三)设计内容:招标内容所包含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五)设计周期:20 日历天;2、参加本工程施工设计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2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
5、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2.3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2.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证书;2.3.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2.3.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3.4需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2.3.5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行贿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3(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投标单位可以出具本单位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2.3.6资格审查表原件。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套,装订成册。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3.1报
6、名时间:2015 年 11月 18日至 2015年 11月 2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3.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大鹏酒店一楼(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1月 24日;地点:三门峡市大鹏酒店一楼(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壹仟元(: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5年
7、11月 27日。 注:转账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心怡路支行 账 号:600875528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2月 11日上午 9:30 分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三门峡大鹏酒店二楼会议室(暂定,具体地址以招标文件为准);4.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一致;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6.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三门
8、峡市湖滨区建设局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98-295850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52398993004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联系电话:0398-27721022015年 11月 18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名 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局1.1.2 招标人电 话:0398-2958508名 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3 招标代理机构电 话:152398993001.1.4 项目名称 湖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施工设计项目1.1.5 建设地点 湖滨工业园区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
9、.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所包含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1.3.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1.3.3 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20 天1.3.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良好,考核期内无不良记录。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
10、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10.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并同时递交电子版)加盖公章,提交代理机构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文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并同时递交电子版)加盖6单位公章,提交代理机构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2月 11月上午 9:30 分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
11、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招标文件 3.1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12 年 1月 1日至今)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12 年 1月 1日至今)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
12、件必须胶粘、装订成册,无活页存在。4.1.2 封套上写明湖滨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施工设计项目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在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30 分前不得开启。 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30 分整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标书递交地点:文博城 2-1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30 分整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文博城 2-1会议室5.2 开标程序 详见 5.2开标程序5.3 招标控制价 开标前 7日公示5.4 投标报价方式
13、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一人,专家四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7.3.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设计款支付方式10.1.1 设计预付款:本项目不付预付款10.2 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 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以招标代理合同为准)8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14、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1.3 招标范围、设计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15、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要求。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
16、项目的招标人;(3)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4)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 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以招标代理合同为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17、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由投保人自行踏勘。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未去现场踏勘或未提出要求的,将被视为已经进行过“现场踏勘”。投标文件一旦送达,即视为投标人已经确认现场条件状况,任何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0 投标答疑 1.10.1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不再召开答疑会。 1.10.2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